为感谢友好集团长期以来在解决原一运司遗留住户房产证办理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9月11日,西北路749号楼住户代表特为友好集团党委、友好宜和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新建、资料室副经理桂凡棋,送来一面写有“为民排忧 心系百姓”的锦旗。
2009年9月,友好集团收购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后,便依据与其破产清算组所签订的《非经营性移交协议》办理原企业遗留住户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原一运司位于沙区西北路794号住户居住的房屋性质为拆迁补偿房,自1994年竣工至2009年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经过详细摸底调查,该房屋是1992年3月2日乌鲁木齐市人事局与原一运司签订《房屋征购安置补偿协议》后取得,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时间跨度较长,加之乌鲁木齐市人事局发生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变动,导致留存的房产档案资料缺失。
对此问题,友好集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与同地区房屋征购的其他单位、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市房改办等部门联系,李新建、桂凡棋同志更是尽职尽责、不辞辛苦,辗转于各部门之间,竭力协商解决涉及分证、税费减免、房改政策申请及资金审核等多个环节的遗留问题,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不断推进落实,最终于8月底成功为9位住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当得知这部分住户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后,两位同志选择上门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居民们心中感激不已,向友好集团表达了最真挚的谢意。
锦旗传递真情,责任激励前行!这是最珍贵的礼物,也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今后友好宜和也将继续秉持友好集团“从细节做起,让服务完美”的服务理念,不忘初心,高效履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本文来源:新疆友好集团官网,如侵即删。